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中央财政核销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债务26.23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23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积极化解乡村债务风险,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中央财政再次核销2004年以前形成的土地治理项目有偿资金债务26.23亿元。核销范围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此前,中央财政已于2006年核销了同类债务44.86亿元。经过两次核销,2004年以前形成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央财政有偿资金债务已全部免除。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有偿资金由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承借,主要用于农村中低产田改造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央财政有偿资金债务核销后,将切实减轻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债务负担,有效化解乡村债务风险,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减负增收。2004年以后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资金已经全部改为无偿投入。

 
 
 相关链接
· 财政部发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
· 财政部门累计投入抗震救灾资金达到139.75亿元
· 五部门发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
· 两部门19日公布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优惠政策
· 各级财政部门已累计投入抗震救灾资金77.94亿元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