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商务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重灾区临时商业网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28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5月27日,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紧急通知,部署地震重灾区临时商业网点建设工作。

    通知要求在地震灾区建设过渡安置房的过程中,应按每1000套过渡安置房配套设立一个商业网点,建筑面积50-60㎡。对于尚未建设的过渡安置区,建设主管部门应优先选址建设配套的商业网点;对于正在建设且部分建成的过渡安置区,建设主管部门和援建单位应对商业网点建设予以积极支持,当地政府应优先安排启用一个商业网点,以保障食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月10日前,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协调安排下,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在每个帐篷临时安置区设立1-3个过渡安置房商业网点,每个网点面积20㎡左右,以保证群众在迁入过渡安置区前的食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安置区商业网点将由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使用,用于保障灾区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使用企业必须保证商品质量,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并向参与抗震救灾包括建设系统和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做好商业服务。

    目前,商务部已确定第一批15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分别对口帮扶四川15个重灾县,迅速恢复商业网点,做好受灾群众的食品、日用品等紧缺物资的供应工作。

 
 
 相关链接
· 商务部将在近期向四川灾区提供500辆流动售货车
·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就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答问
· 商务部:已有18326家受灾商贸流通企业恢复经营
· 截至26日16时商务部共接收社会捐赠款项7805万元
· 商务部:商品市场平稳 食用农产品价格呈下滑走势
· 商务部将在灾区推出500辆流动售货车供应商品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