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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关于维护抗震救灾工作相关空域安全的通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31日   来源:四川日报

    为保障抗震救灾空中任务安全实施,在抗震救灾期间,对成都、眉山、雅安、阿坝、德阳、绵阳、广元、资阳八市(州)空域实行空中管制。期间,禁止各类私人飞行器(航模、飞艇、动力伞、遥控飞机、热气球、升空气球等)升空飞行;各单位、组织非执行(包括非统一执行)抗震救灾任务的飞行器 (民航客、货运除外)飞行上述空域,需报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审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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