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和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抗震救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仍处在刻不容缓的紧要关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任务的艰巨性,坚决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精神,在继续做好被困群众和干警职工搜救工作的同时,把安置受灾群众和干警职工、恢复生产、灾后重建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扎实实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为夺取这场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做出新的贡献。
通知要求,要继续抓好抗震救灾各项工作。继续搜救被困群众,全力抢救受伤群众和干警等人员,尽最大努力保障伤员生命安全。要着力安置好受灾干警、职工等人员的生活,解决他们的临时居住、办公用房和基本生活。要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把卫生防疫作为抗震救灾的重大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重点做好监狱劳教场所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通知指出,要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做好余震防范工作,严防次生灾害,抓紧修复因灾损毁的房屋、监舍、道路、电网等设施设备,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继续加强人防力量,充实一线警力,确保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要抓紧研究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灾区恢复重建的相关政策,为在灾后恢复重建中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作用提供保障。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与抗震救灾、疫病防治和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灾区群众法制观念,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排查和及时化解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积极参加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和灾区平安建设,严厉打击灾后重建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通知要求,要积极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组织专门力量,认真研究灾后重建工作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出做好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法律服务工作对策和建议,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要切实做好灾区法律援助工作,扩大灾区群众法律援助受援范围,建立抗震救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尽可能方便灾区群众。
通知指出,要认真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抓紧调查、核实、汇总灾区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劳教场所损失情况和过渡安置、房屋重建维修、办公设备维修添置等需求情况,抓紧研究制定重建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把司法行政单位特别是监狱劳教场所的恢复重建工作纳入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适时开展灾后重建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抗震救灾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灾区、深入基层,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大力宣传表彰司法行政系统抗震救灾先进典型。
通知最后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两手抓”,一手毫不放松地抓抗震救灾,抓紧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一手坚定不移地抓司法行政工作,切实抓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力以赴支援灾区,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支持抗震救灾工作,为夺取这场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做出新的贡献。(张亦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