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发出通知,要求有关省、市、区新闻出版局对2007年12月获批互联网出版许可的22家单位互联网出版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核,并提交详细的审核报告。据音像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获批互联网出版许可的单位如果180日内未开展相关业务,将被依法取消相应的出版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