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近日发出通报,就贵州省林业厅查获从江苏、广东等地调入的部分木质包装材料带有松材线虫活体一事,给予贵州省林业厅通报表扬;同时,责成江苏省林业局、广东省林业局追究有关人员的贵任。
3月11日和15日,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和毕节地区威宁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电力、通讯线路重建工作中调入的松木质包装材料开展检疫检查中,发现部分材料带有松材线虫活体。其中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调入的光缆盘131个,从江苏南京振宏标准件有限公司调入的镀锌钢绞线木质盘113个,共发现有38个松木质包装材料携带有松材线虫活体。__经调查核实,从江苏南京振宏标准件有限公司调入的113个镀锌钢绞线木质盘均没有《植物检疫证书》;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调入的131光缆盘中,有42个具备由广东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设在广州木材公司的检疫办证点开具的《植物检疫证书》,这些具备证书的松木质包装材料共查出22个带有松材线虫活体。
通报指出,此次事件充分表明,个别地方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不重视,漏检、缺位、失职情况严重,致使大量未经检疫的松材线虫病疫木流失。为此,国家林业局责成江苏、广东省林业局进一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认真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切实加强对疫区、木材市场、木材加工企业的检疫监管。
鉴于贵州省林业厅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松材线虫病传入和传播扩散,国家林业局决定给予贵州省林业厅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