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5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抗震救灾捐赠款物和专项基金的运作管理,上海市民政局、市社团局已先后下发一系列通知,引导各基金会通过市民政局、市慈善基金会或市红十字会统一向灾区捐赠;认真做好对捐赠款物的统计,适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各界监督;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据悉,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民政局、市社团局的具体指导下,上海市各基金会积极响应,通过各种渠道向地震灾区捐赠款物。截至5月30日,共有39家基金会通过市民政局、市慈善基金会、市红十字会或直接向地震灾区捐赠款物合计1933.7087万元;共有9家基金会接受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的捐赠款物合计1428.04万元。
同时,部分基金会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设立专项基金。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了汶川孤儿助养助学基金以及援建希望小学的抗震救灾专项基金,两项合计到账1600万元;上海宋庆龄基金会设立母婴平安重建家园专项基金,到账资金1300万元;市儿童基金会设立四川地震专项基金,到账资金1000万元;上海市老年基金会设立抗震救灾为老助老专项基金,到账资金152万元等。(陆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