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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达不到技术指标要求的廉租房项目不得批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06日   来源:贵州日报

    贵州省近日出台了《加强廉租住房规划和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通知》规定,对达不到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要求的廉租房项目不得批建。建设单位应对廉租住房质量全面负责,保证住房建设的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并提供低收入家庭的人员结构情况,在总户均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前提下,单套面积可以有弹性,使设计单位能设计出方便住户的户型。

    该政策规定,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廉租住房特点,精心设计,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满足住宅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要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根据廉租住房的建设特点,制定专门的质量安全监督方案,强化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和实体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此外,《通知》提出,为加强廉租住房交付验收管理,将按照《贵州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廉租住房全面实施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和规划核实制度,确保每套住房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条件。

    据介绍,贵州省将建立廉租住房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廉租住房工程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不良记录公示制度、廉租住房建设监督检查和巡查制度、廉租房建设统计制度等。各地也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廉租住房规划设计标准和质量管理制度。(记者 孙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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