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保监会分别召开会机关部门负责人和直管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全国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保险业实际,研究部署保监会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全国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的总结讲话精神。会议强调指出,《工作规划》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的科学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是今后五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会议要求保监会系统各级党组织务必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保监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新权在讲话中强调,各保险公司、会机关各部门和各保监局都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研究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未来五年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举措,切实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
陈新权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定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促进保险业队伍建设。一要体现更加注重预防的方针。只有有效地预防腐败,才能更好地保障和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要把预防真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治本上下更大的功夫,坚持关口前移,努力减少滋生腐败现象的因素。惩治也要更加着眼于预防,要充分发挥惩治在治本方面的作用。更加注重预防,必然要求领导更加重视,责任更加明确,进一步形成合力,必然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预防腐败,更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更要坚持各部门各司其职、广大干部员工积极参与。二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注重预防必然要求拓宽工作领域,要切实做到“两个渗透”,就是要把防治腐败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和监管业务中去,渗透到队伍建设中去。产险、寿险、中介等各领域,承保、理赔、资金运用等各环节,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等各方面,都要建立完善制度,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预防腐败的发生。三要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适应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进程,积极创新制度、体制和机制,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解决问题不能局限于老思路、老办法,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尤其要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各级党委、纪委一定要努力探索,积极进取,切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四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要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权、监管执法权、选人用人权等各方面的权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既要使授权机制更加科学合理,使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更加严格,又要为干事创业营造健康宽松的环境和氛围,使权力运行更加有利于保险事业,有利于人民利益。 五要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工作规划》提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切实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保险公司、会机关各部门和各保监局要统筹考虑这六个方面,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目标,制定具体措施,严格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规划》的全面有效落实。六要切实突出重点。要紧紧抓住阻碍保险业改革发展、影响保险行业形象、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探索有效解决的治本之策。对于群众反映较多的不讲诚信、销售误导、理赔难甚至违规理赔等问题,尤其要高度重视。每个单位都要认真排查问题,切实抓住重点,深入分析原因,实行综合治理,务求取得实效。
会议还对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近期工作作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