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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要求灾区商务主管部门做好灾区农资供应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10日   来源:商务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第16次会议关于搞好抢收抢种,及时调剂调运农业生产资料的会议精神,确保大灾之年农业少减产甚至不减产,商务部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灾区商务主管部门做好灾区农资供应工作。

    通知要求,受灾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克服困难,在全力做好灾区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的同时,努力做好“双抢”期间农资供应工作,组织农资流通企业加快自身受损网点的修复与重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农资的供应;要积极协调财政、金融等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帮助农资企业解决农资供应所急需的流动资金、临时仓储设施及农资配送车辆问题,做到灾区农资供应不断档。农资企业要加强对灾后农情的了解,备足备齐灾区农业生产所需农资品种和数量。条件许可的地区,要力争把农资商品送到田间地头,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把损失降到最低。

    通知还要求,各灾区要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和农资农家店的骨干带头作用,敞开供应,不哄抬物价,不囤积居奇,保持农资价格的基本稳定。同时要严格进销管理,严把进货渠道关,防止假冒伪劣农资流入灾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商务部在安排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计划时将加大灾区农资流通企业支持力度,优先考虑受灾地区农资流通企业建设和规划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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