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公务中遭到“藏独”闹事分子枪击牺牲的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拉玛才旦,日前被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拉玛才旦1996年参加工作,2003年入党,历任达日县乡镇派出所所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他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获得果洛藏族自治州公安“十佳”业务能手称号,多次受到表彰。从警11年来,他始终奋战在藏区公安工作第一线,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地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不畏艰辛,勇挑重担,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堪称公安民警的楷模。今年4月28日,他带队在上红科乡特根牧委会昂叉沟对“3·21”打砸案件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时,遭犯罪嫌疑人开枪拒捕,拉玛才旦在身中六弹的情况下,开枪击毙犯罪分子后壮烈牺牲,倒在了与犯罪分子斗争的现场,献出了年仅33岁的宝贵生命。(记者 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