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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物价稳定 福建九部门出台价格监管八项政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11日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为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有效落实,福建省日前成立由省物价局牵头,省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厅、农业厅、工商局、粮食局、监察厅、纠风办等九部门参与的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并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提供联系协调工作的平台,着力实现“确保物价稳定和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目标,出台了确保价格监管政策落实的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

    一、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强化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二、提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措施,为市场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三、组织加强粮食、食用植物油、生猪等重要产品生产,加强市场供求情况监测,增加市场供应;

    四、组织粮食储备、调运,保障粮食供给,稳定粮食价格,确保粮食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五、组织有关企业做好化肥生产用电、用煤的供应工作,稳定化肥生产,确保市场供应;做好成品油供应保障的协调工作;增强全省城市副食品供应能力,平抑市场价格;

    六、对省级预算安排的各类有关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按规定安排使用;

    七、监管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严肃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虚假宣传、利用优势地位滥收费用等行为;

    八、积极协调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完成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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