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2000年10月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不断创新管护机制,实现了天然林管护的新突破。
一是实行工程项目建设法人制。从2005年开始,省局每年与各县市林业局长签订天保工程和公益林补偿建设责任书,县市林业局长作为工程项目法人代表,对本县市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负有主要责任。省林业局每年拿出10万元资金,年底对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用于奖励。
二是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护网络体系。全省天保工程现已形成县、乡、片、点四级管护网络,目前已建立森林管护总站23个、森林管护站383个、管护片1427个、管护点5905个,有管护人员10025人,其中,专职护林员5663人,兼职护林员4362人。通过个体承包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将管护任务落实到人。在重点公益林管护方面,目前全省已形成县、乡、村三级生态公益林管护网络体系。乡镇建立管护站,充分发挥林业管理站的作用,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公益林补偿面积较大的村、场建立管护点,负责本地区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全省重点公益林管护方面共聘请护林员25532人,其中专职护林员7990人,兼职护林员17542人。
三是实行森林资源管护招投标制。每年年初,各工程项目县市以乡镇(场)为单位,将森林管护任务、责任、报酬及奖惩兑现办法对外公布,通过公开竞标的办法,择优选择管护人员。各乡镇天保森林管护站与上岗人员签订一年的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范围、任务、职责、报酬和奖惩兑现办法,每半年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以确保管护队伍人员素质和森林管护成效。
四是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各县市逐步建立了天保工程和重点公益林管护站站长责任制;建立了护林员考勤、考核制度;实行管护合同制,确保管护区内每一块森林资源都有人管,并严格实行管护任务、成效与报酬相挂钩;建立了巡山护林工作制度,要求记载巡山日记,以便于对护林员巡山护林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是管护形式多样。国有林由国有单位配备专职护林员进行管护,集体林由集体林场职工或就近聘请当地农民进行管护,个体林原则上由林木所有者进行管护,同时在林农自愿的前提下,也可委托进行集中管护,具体管护报酬由双方商议,并签订管护合同。
六是管护中重视加强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层层落实森林防火“双线目标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落实部门职责,强化防火措施,杜绝了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各工程县市区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增加监测站点,加大检疫力度,采取人工喷涂、飞机喷洒、天敌围歼等手段,药防生防双管齐下,有效控制了马尾松毛虫、松褐天牛等常见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使森林资源免受病虫害的侵袭。
湖北省天保区通过创新管护机制和落实严格的制度,使全区4656万亩森林资源和1018.78万亩重点公益林切实得到有效保护,有效遏制了乱砍滥伐等违法犯罪行为,控制森林火灾、病虫害防治的发生,目前管护区内又现盎然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