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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要求各级海事部门积极行动防大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20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针对突发性恶劣天气增多的严峻形势,日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海事部门按照“宁可防而不来,不可来而无防”的原则,扎实开展防汛抗旱工作,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良好的水上交通运输保障。

    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南方地区连续遭受四次大范围强降雨天气袭击,范围广、强度大、持续时间长,对水上交通安全也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保障防汛抗旱期间水上交通安全,海事部门采取了多项有针对性的措施:督促有关港航企业落实洪水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排必要的巡逻船艇在重点水域驻守,特别加强对通航密集区、锚地、桥区、闸区、施工作业区等水域的现场监管;严格执行对限制航速的区域和汛期高水位期间船舶安全航行的有关规定,把好签证关;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建立预警机制,规范恶劣天气下的预警、预控和联动疏导工作;积极参加防汛抗旱期间应急救援工作;做好自身安全工作;加强值班、总结和统计工作。

    目前,广东、广西等省区已全面进入台风、汛期和雷雨大风季节。各相关海事局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加强对辖区水域巡航检查,加强对受汛期影响较大的桥梁、涵洞上下游船舶的监管,组织船公司、船舶做好防汛各项工作。6月中旬以来,广东海事部门已根据洪水期间天气、水位等情况,对西江、北江部分航段采取限时航行、封航等临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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