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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要求严格控制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连锁反应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22日   来源:陕西日报

    在6月21日召开的成品油和电价调整工作紧急会议上,陕西省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的各项措施,严格控制连锁反应,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据介绍,这次成品油调价后,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近期要通过增加财政补贴、进一步清理不合理负担解决,出租车运价暂不调整。陕西省管理的地方铁路客运价格也暂不作调整,货运价格在企业自行消化部分增支因素后,受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增加的成本支出,在从严控制的前提下,通过适当调整货运价格的方式予以疏导。公路客运价格原则按照陕西省有关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政策规定执行。其他相关运输价格变动,应严格控制在这次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的范围内,不得以其他理由搭车涨价。同时加大减免政府规费、减轻经营者不合理负担的工作力度。对抗震救灾物资和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一律免交过路过桥费。粮食制品、食用油、奶粉、鸡蛋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继续坚持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记者 王向华)

    陕西省召开成品油和电价调整工作紧急会议

    为做好近期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后续有关工作,6月21日下午,省政府召开成品油和电价调整工作紧急会议,明确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副省长吴登昌主持并讲话。

    吴登昌说,这次能源价格调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增加国内成品油和电力供应、保障供给、促进能源资源节约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陕西省发挥资源优势、提高能源效率、促进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及时按照规定时间,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煤炭、电力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严控价格调整对市场的影响。对违反政府规定、擅自提高价格、造谣惑众、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从重查处;煤炭企业要顾全大局,认真落实国家的煤炭价格干预政策,不得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不得将重点合同煤转为市场煤销售;石油、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能源价格政策,不得随意提高或者降低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各级煤电用户若发现乱涨价行为,可直接向物价部门举报。

    吴登昌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价格补贴政策,千方百计保证市场供应,并妥善处理调价后出现的新问题。健全煤电油运应急指挥机构,跟踪、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和市场反应,及时协调出现的价格纠纷,不得因为价格问题随意停油、停气、断电,影响社会正常需求。对出租车等敏感行业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确保社会稳定。(记者 王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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