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和100个示范村所在县(市、区)项目承担单位在百色签下责任状,2008年全区新农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全面铺开。
据统计,2007年全区各地按照示范村的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培育和打造了一大批水果、蔬菜、养殖、加工、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村,目前每个示范村都形成了1-2个具有特色的主导产业。示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253元,与去年同比增长24%,全面实现了经济发展增长水平高于示范村所在县(区)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增长高于示范村所在县(区)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以上的目标。其中农民人均收入最高的是阳朔县古板村龙潭门示范村,2007年该村农民人均纯收入高达1.8万元。
为进一步调动各地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从2008年起百村示范建设项目申报推行“末位淘汰制”。一是从2008年申报2009年的预算项目起,将依照百村示范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和百村示范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上年度百村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排序;二是依据排序情况,按照15∶70∶15的比例,以县为单位,将各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划分“优秀”、“良好”和“一般”三个评价等级;三是对获得“优秀”评价等级的县份,在下一年度的百村示范建设项目申报中,奖励增加项目申报指标;对获得“一般”评价等级的县份,则取消下一年度百村示范建设项目申报指标。
自治区农业厅新农村办的负责人介绍说,借鉴去年百村示范建设经验,2008年百村示范工程建设将突出“科学规划”、“产业支撑”和“农民培训”三大重点,逐步建立起新农村建设科学发展的制度保障、资金保障和智力保障,以确保示范村建设取得圆满成功。
科学规划是新农村百村建设的制度保障。为避免盲目建设、确保百村示范建设有序进行,各地在示范村建设时要突出抓好规划,每个示范村必须拿出不低于5%的资金用于村庄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各示范村在规划编制时必须做到适度、民主和公开。产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和资金来源。各示范村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打造特色效益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夯实百村示范建设的经济基础。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是实现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民培训,既要提高农民群众的生产技术水平、增强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又要提高农民群众的市场营销水平、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切实保障农民群众能够持续增收、快速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