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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保护基本农田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25日   来源:青海日报

    土地是我们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节约集约用地,珍惜每一寸土地,促进科学发展,实质上就是关爱和保护人类自身的生存与持续的和谐发展。近年来,青海省国土资源系统全面履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职能,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坚持开源节流并举,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改善,资源开发与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进一步提高,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428508公顷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据了解,近8年来,青海省严格管理,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过快增长,坚决遏制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建立完善工作措施,全省依法新增各类建设用地累计达5.64万公顷,有力保障了新青海建设和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为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自2000年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成立起,就组成了以主管厅长为组长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省政府编制了《青海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在每年度的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省政府主管领导与8个州(地、市)政府的主要领导签定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并纳入了全省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与此同时狠抓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占一补一是耕地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青海省 在建设用地审查中把审查补充耕地方案和资金落实情况作为用地报批的重要环节。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能作为项目的补充耕地,建设项目不予报批。对重点建设项目征(占)用耕地的,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入手,凡将补充耕地的开垦费未列入建设总费用,不下达预审批复。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全省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从严把好审批关,控制非农建设用地总量。为使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省国土资源厅把及时提供项目用地和确保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不下降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前介入,深入实地,现场办公,实行建设用地集体会审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较好地解决了建设用地报批与项目建设之间的矛盾。其次,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和《关于建设用地报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从严把关,对不符合报批条件的用地材料,要求限时补报,该退回的退回,确保了报件的合格率。仅2007年共审查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报件61宗,总面积4159.0057公顷,其中:报国务院3宗,报省政府58宗,合格率为100%。

    由于青海省始终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标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龙头,实行用地总量控制,严格控制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现象。以2007年为例,全省上报的建设用地报件134宗,因没有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而退回的报件达51件,通过规划、计划管理,较好的控制了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同时,由于严格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减少了建设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倾向。如青海省始终把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耕地保护的红线,在建设项目立项、土地预审过程中,除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征(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严格把关,确实无法回避的,提前调整规划,耕地开垦费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加1倍征收。重新调整划定基本农田。自2005年以来,实行建设项目报批现场会审制度。采取现场踏勘、查阅资料、集体决策,减少了报批的环节,强化了耕地保护意识,杜绝了瞒报地类等问题的发生。

    土地开发整理是耕地保护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2001年以来,省国土资源厅加大整理力度,从制度入手强化管理。下发了《关于加强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理人员的通知》、拟定了《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计量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文件资料管理办法》以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积极组织黄河、湟水河、大通河沿岸光、热、水条件较好的地区筛选、编制、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了20个国家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有10个项目得到了国家批准,建设规模共计4595.2公顷,目前部分项目已经完工,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084.35公顷。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既新增了耕地,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又有效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切实保护了耕地。

    经多方共同努力,青海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80.5%的耕地保护率,对全省的基本农田重新进行调整划定。全省现有耕地面积542000公顷,调整划定基本农田面积42850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0.5%。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完成后,县(区)政府加大投入,制作基本农田标志牌,更新图、表、册、卡等基础资料,80%的县(区)将基本农田落实到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截止目前,全省已落实地块407896块,建立标志牌2408个。档案齐备的乡(镇)247个,档案备案至州(地、市)的6个,档案备案至县的54个,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签定到村的共2485份,到组的6843份,到户的196707份。

    节约集约用地保障青海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今年第18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这一主题深入阐述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重大意义,表明了国家对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的高度重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对实现青海省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前,青海省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阶段,如何有效开发利用丰富的土地资源,把土地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是国土部门必须长期面对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社会经济科学发展,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深化对国土资源管理的认识。 “十一五”时期,是青海省全面推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战略,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就需要突破资源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工作思路转变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坚定不移地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道路,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认真履职,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国土资源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从严从紧、加强土地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做到从节约资源中求发展,从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从发展循环中求发展,实现资源从粗放低效利用向节约集约利用转变;进一步转变职能,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进一步提高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能力。

    坚持科学发展观,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深入开展节地挖潜,全面清理闲置土地,大力盘活存量土地,坚决遏制浪费土地,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实现用地少、投资多、产出高,提高土地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全省经济建设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从维护子孙后代长远利益出发,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进一步增强耕地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加大土地的开发复垦整理力度,确保青海省在耕地总量平衡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的同时,实现占补有余,为建设和谐文明新青海提供用地保障。

    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管,维护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成果。要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眼光看待经济发展与整顿土地市场的关系,整顿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当前,要在巩固现有整治成果基础上,深入清理整顿违反政策用地、违法批地和非法占地等行为,坚决杜绝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等大量浪费土地行为,坚决遏制土地违法势头,更好地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坚守耕地红线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访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山青

    今年6月25日,是第十八个全国“土地日”,就如何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和耕地保护,确保全省813万亩耕地红线,为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好土地资源保障,实现全省又好又快发展等问题,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山青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刘山青告诉记者,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工作,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全面提高土地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刘山青分析说,我国虽然地域辽阔,但人口众多,可利用地少,人均耕地少,土地问题始终是一个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去年以来全世界粮食紧缺的危机,更敲响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警钟。青海省的土地资源省情也与全国一样。虽然土地面积大,但耕地总量小,分布不均,三分之二人口集中在东部地区。目前全省耕地只有813万亩,人均耕地仅1.48亩,低于西部人均耕地2.1亩的水平。同时,当前青海省正处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时期,耕地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矛盾十分突出。另一方面,青海省土地利用粗放,违规违法用地时有发生,用地结构也不够合理,土地利用效率低下,节约集约用地大有潜力可挖。

    他说,这种特殊的土地资源国情和省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坚持走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土地利用新路子。这是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条根本方针。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就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落实节约土地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不仅是当前的紧迫任务,而且是长远的战略目标。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就要健全完善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机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确保全年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年度计划指标之内。依法依规、从严从紧、有保有压,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用地,从严控制工业用地,保障民生用地供应。要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的原则,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

    开源节流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建立完善以规划和标准控制为前提、以政策约束激励为导向、以监管考核为保障、以有偿使用和市场配置为基础的资源节约集约制度。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挖潜开源,拓展城乡建设用地新空间。坚持以建设促保护,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

    落实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变土地资源“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加强土地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分片执法检查和实地核查,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并责令限期整改,加强督办。

    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继续规范经营性用地出让的同时,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切实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管。深化农村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要从注重审批转变到审批、监管并重,从注重事后查处转到预防、查处并重上来。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入手,着眼长远发展目标,深入开展土地管理战略、规划、改革和制度的研究制定。要明晰产权关系,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流转,合理分配利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严格实行问责制。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紧密衔接、覆盖土地审批、供应、使用、补充和开发全过程、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土地监督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国土资源监察机构的作用,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科技手段,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切实加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土地违法势头。

    刘山青强调,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土地问题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任务光荣而艰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努力走出一条节地型的经济社会发展之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者:王莉 韩 良 康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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