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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25日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据统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津入学人数每年以万人递增,目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津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已有11万多人。日前,天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充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津免费享受优质义务教育,规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管理。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津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县要承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其列入教育经费预算。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津接受义务教育,在教育教学、学籍管理、教育收费、评优奖励、考试竞赛、文体活动、加入团队组织等方面,实行与天津市学生同等对待的政策。各区县不得设置专门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各有关学校不得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独编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津完成义务教育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要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需继续在津就读初中的,按天津市现行初中招生办法执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津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与天津市学生相同的免收学杂费和免收书费政策。对在学习、生活等方面有困难的学生,各区县要按有关政策予以帮助。各有关学校不得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收取借读费及其他费用。对违反规定收费的,坚决予以查处;对非法举办专门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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