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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25日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6月17日,国家扶贫办、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发改委、国家民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对扶贫资金监管中存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政府从6月到12月开展为期半年的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

    由于此次活动是全国纠风工作内容之一,本次行动主要关注扶贫资金监管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 从2003年开始,国家审计署已经多年连续安排扶贫资金审计项目。审计结果显示,扶贫资金监管问题已经开始从挤占挪用、贪污骗取向体制和分配公平领域延伸。 例如,审计署2006年对陕西省扶贫资金使用进行审计时就发现,很多地区多年实行“开发式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有的扶贫资金项目建成后被闲置。 另外,扶贫资金除了对贫困人民直接的转移支付外,多数用于农村等贫困地区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但是经过多年发展,贫困地区青壮年多外出务工,留在家里的多是老幼病残人群,这些人群并不能从基础设施建设中获得直接的实惠。

    五部门此次发出的通知指出,此次扶贫资金专项治理行动主要关注以下内容:擅自改变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违反规定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未及时拨付扶贫资金或履行项目报账,造成资金滞留或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益;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扶贫资金。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扶贫资金监管的专项治理,不仅要梳理档案资料,清查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更要找准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

    “通知”指出,扶贫部门将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其他四部门各有侧重,目的在于通过专项治理,整改存在问题的资金管理,研究提出扶贫资金监管的政策建议,以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扶贫资金监管制度。整体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县级及以下政府先进行自查,省级政府组织本地区的抽查,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将对省级政府进行抽查。

    虽然这次行动直接指向是扶贫资金监管中违法违规问题,但是这次五部门联合开展的扶贫资金监管治理行动,仍可以说是扶贫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的预热。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曾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了许多新的扶贫思想,例如建设贫困地区农村金融体制等。今年扶贫工作的重点是:研究“逐步提高扶贫标准”; 进一步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扶贫地区金融体制建设;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扶贫政策的专项研究。 

 
 
 相关链接
· 关于对扶贫资金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
·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农字[2000]18号)
· 中国扶贫基金会2005年投入扶贫资金和物资1.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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