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公安部要求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加快整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26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加快整改工作,查出的火灾隐患在7月31日前要全部整改完毕,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平安奥运”目标。

    4月份以来,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工作部署,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了大批火灾隐患,保持了全国火灾形势总体稳定。但是,仍存在大量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底。截至6月17日18时,全国共排查火灾隐患148147处,已整改消除101712处,整改率为68.66%。其中,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1568家,已整改消除329家,整改率为21.01%,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当前,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已进入关键时期,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要按照《公安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排查范围和内容,在6月30日前完成火灾隐患排查,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尤其是北京、天津、秦皇岛、沈阳、上海、青岛等奥运赛区城市公安机关,对奥运场馆、驻地等涉奥场所和周边200米范围所有单位、场所,以及供水、供油、供电、物资供应和广播电视、通讯、交通枢纽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要加强排查。在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凡发生重特大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凡因工作不落实,应当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没有排查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要全力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查出的火灾隐患在7月31日前要全部整改完毕,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对火灾危险性大、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不能在7月31日整改完毕的,要立即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涉奥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在7月31日以前不能整改完毕的,要立即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采取行政措施,督促有关单位死看死守,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相关链接
· 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公布近期破获的十起毒品大案
· 公安部发布奥运期间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行通告
· 公安部发布奥运期间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行通告
· 公安部举行副总警监警衔授衔仪式 孟建柱颁证书
· 公安部:公民依法持居民身份证办理事务不得拒绝
· 公安部党委听取第三批派驻督导组阶段工作汇报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