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代表国家林业局与25个省(区、市)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北京签订了2008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责任书。
2008年,国家共安排退耕还林任务1810万亩,其中荒山荒地造林1110万亩、封山育林700万亩。退耕还林任务将以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为核心,重点安排已退耕坡耕地周边区域,形成规模效益,并向宜林荒山荒地较多和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严重的地区倾斜;部分省(区、市)在2008年雨雪冰冻和地震灾害中受损而需要重新造林的退耕还林工程面积,经核准后纳入新造林地,可用2008年退耕还林工程荒山荒地造林任务来安排;对以往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包括退耕地还林和荒山荒地造林)完成不好或保存不好的工程县要少安排或不安排新的建设任务。
国家林业局要求各工程省区与有关地(市)、县、乡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将今年工程建设和巩固成果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督,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果巩固。
据介绍,与往年签订的责任书相比,省人民政府责任今年更强调了组织编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并抓好规划的实施工作;受雨雪冰冻灾害的省份要组织做好灾害损失的核实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退耕还林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搞好森林抚育,加强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成果;组织做好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分解落实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追究;组织开展退耕还林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开展退耕还林效益监测和质量评估工作。国家林业局责任中则加入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省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和组织开展退耕还林工程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