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禁毒工作中,重庆市外经贸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贯彻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加强相关易制毒化学品、技术的进出口管制,打击跨国毒品犯罪、堵源截流。2007年,该市两家企业合法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到35个国家、地区,计480单、共计1389.3万美元。今年1-5月,两家企业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到17个国家、地区,计256单,共计918.5万元。
该市针对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相对集中的特点,对相关企业开展“禁毒法”和《易制毒化学品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宣传。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按《易制毒化学品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受理、审查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业务,坚持经办-初审-审批三级审签制度,严把审核关。强化服务意识,既要严格按照《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和技术进出口》法规依法行政,同时积极促进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合法贸易。
下一步的工作中,重庆市还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了解该市易制毒化学品和技术生产、进出口经营企业状况,提高工作有效性。切实建立防控体系,建立以进出口贸易为特征,以打击跨国毒品犯罪、堵源截流为重点,由企业、市外经贸委和其他市级相关管理部门共同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和技术进出口管理体系,深入开展禁毒战争,维护正常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