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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构建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09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近日,重庆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农村社区三大服务,提升农村社区四大功能,切实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构建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在政府公共服务方面,重庆将在农村社区建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站),逐步整合政府各类行政资源,引导教育、卫生、劳动就业、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科技、法律、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进入农村,健全有效覆盖、有序参与的农村基层公共服务网络,为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社区和农民群众开展自我服务提供有效载体,逐步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化。

    在助农增收服务方面,重庆市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农村经营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利用农村社区平台,向村民提供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农产品信息服务、农业科技服务、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经济合作组织管理与协调、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等各方面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积极培育发展各类农村专业经济组织,提升农民生产组织化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在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方面,重庆市将充分发挥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党员、团员、致富能人、驻社区单位代表、老干部、老农民、老模范、老教师、老复员军人和热心公益事业的积极分子的作用,根据农村社区居民的需要,成立社会互助救助、环境卫生监督、民间纠纷调解、文体娱乐活动、公益事业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生产发展服务、科技致富服务等农村社区志愿者组织,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建立农村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完善社区志愿者激励机制。为农村社区志愿者组织开展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给予适当经费补助,促进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快速健康发展。

    重庆市要求通过农村社区建设,发挥农村社区四大功能,以农村社区化建设为载体,积极构建和完善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一是提升村民自治功能。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推行“八步工作法”,落实村民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受益权,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二是提升社会管理功能。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农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健全农村群众性治安保卫、人民调解等组织。积极推进农村社区警务室建设,合理配置警力。加强民间纠纷调解,促进邻里和谐。开展平安村创建活动,推行“联户联防”、“院坝联防”、邻里守望等治安防范措施。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夯实基层民主法制基础。积极协助输入地维护外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提升文明促进功能。加强农村公益性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发挥社区活动阵地的作用,组织村民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和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生活,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建立覆盖农村社区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认真抓好农村灾害应急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等各项救助制度的落实。完善村规民约,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赌博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新风尚。

    四是提升改善环境功能。加强农田水利设施、道路、饮水、电网、信息、物资供应、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搞好村庄规划,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建设住宅。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在农村社区规划布点农村商业网点,方便群众生活。建设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抓好农村社区环境整治,治理农村脏、乱、差,净化、绿化、美化社区。提高村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引导农民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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