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陕西省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直补在陕西省人民医院正式启动。这意味着全省参合农民在省级定点医院住院后,将直接获得医疗补助款。
陕西省2004年开始新农合试点工作,截止到今年一季度,全省参合率达到91.58%。2007年人均住院补助比例达到38.9%,人均补助绝对数达到889元,大病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89%,实现了参合率、基金使用率、住院补偿率全国三个领先。
目前各省实行的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报销制度,主要还停留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陕西省在总结乡、县、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直通车报销实践工作后,为了更加方便农民患者就医,减轻广大参合农民患者的就诊费用压力,启动了新农合省级直通车报销试点,省人民医院、省结核病防治院、长安医院成为首批直通车试点单位。参合农民在省级定点医院住院,将直接从所住的医疗机构获得新农合的补助。适用单病种模式管理的参合农民患者,在入院时不需要交纳住院押金,只按照测算的单病种定额费用支付个人自负部分的费用,以提前获得新农合的补助,医疗机构将对其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属于传统的按比例报销的农民患者,只要一次住院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达到5000元以上,将获得40%的新农合补助。这样,参合农民在省级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将大大降低,方便了参合农民患者。据悉,新农合省级医疗机构报销直通车还将逐步扩大到全部省级定点医院。(记者 晓斌 喜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