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奥运盛会在我国顺利举办,国家工商总局决定7月14日至7月20日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秦皇岛市、上海市、辽宁省沈阳市、山东省青岛市等奥运赛事举办城市市场监管工作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包括七个方面内容:对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迎奥运、讲诚信、保安全、展形象”行动方案制定情况和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商品交易市场主办单位履责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市场内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商品等不法行为进行检查;检查旅游市场监管执法情况;对市场内重要商品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落实情况,“厂场挂钩”和“场地挂钩”等市场准入制度执行情况,上市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巩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商品交易市场、超市、商场限量促销行为专项整治情况;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通知》及《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情况。
根据安排,检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随机走访、实地察看等方式,重点检查奥运赛场周边重点区域经营食品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旅游商品市场等重点场所。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将于7月21日在北京召开奥运赛事举办城市加强市场监管、开展“迎奥运、讲诚信、保安全、展形象”行动座谈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通报检查情况,部署下阶段奥运期间市场监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