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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完善消费安全保障机制 确保百姓消费安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13日   来源:福建日报

    7月12日召开的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提出,下半年各级工商部门将从食品安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市场监管执法和服务领域等4个重点,完善消费安全保障机制,确保百姓消费安全。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健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制度,12月底前实现食品批发企业电子台账管理在全省全运行;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库建设;实行食品分类分等级监管;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和奥运食品安全监管。

    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重点抓好食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十大类重点商品质量的监管,逐步实现对重点商品市场准入、交易、退市全程跟踪管理。

    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大对各类批发市场、超市和农副产品市场和对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两、哄抬价格以及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市场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维护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

    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集中开展快递行业和美容美发行业消费维权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电信、洗染、餐饮、修理等行业的专项执法检查。(赖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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