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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决定发行2008年记账式(12期)国债260亿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23日   来源: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08年第20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8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6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60亿元。

    三、本期国债期限6个月,经投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8.348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41%,本期国债2008年7月24日开始发行并计息,7月28日发行结束。7月30日起,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四、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09年1月24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五、本期国债在2008年7月24日至7月28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通过各交易场所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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