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经普办最近下发的《关于开展经济普查试点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辽宁省经普办决定,从7月中旬开始,在全省各市进行第二次经济普查试点工作。
这次经济普查试点工作的目的是深入学习、消化理解目前国家和辽宁省经普办下发的关于经济普查业务工作的各种方案、资料和文件精神,锻炼普查队伍,为当地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提供示范性经验。要求全省14个市各选择一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地区。
7月18日,全省试点培训会议在沈阳召开。参加培训的有省、市和试点县(市、区)负责业务工作的普查办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100余人。培训的内容是辽宁省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试点方案和基层单位基础资料整顿规范实施细则,同时还针对方案和细则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通过培训,使与会人员进一步掌握了单位清查工作流程与做法,理清了工作思路,增强了搞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的信心。
预计本月下旬入户清查工作将在全省14个试点县(市、区)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