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陕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座谈会在户县召开,副省长姚引良在会上强调,要全面总结林改试点经验,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在听取林业厅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就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精神和10个试点县的总结汇报后,姚引良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又一项重大改革,对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集体林木所有权的确权认定,势必有效地促进了集体林木的科学封育、管理、采伐,也为农民增收开辟了新的广阔空间。同时,对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姚引良指出,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要做好勘界、确权工作,努力做到产权明晰、责任明确。在确权纠纷处理上要采取积极灵活的方式方法,尽可能地减少矛盾。要认真做好林地承包合同签订和建档发证工作。对于公益林与商品林的划分要从长远、大局考虑,切勿仓促上阵,急功近利。
姚引良强调,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把林改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吃透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精神的前提下,市、县、乡要层层落实责任。在全面总结10个林改试点县的相关经验的同时,要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研究解决存在的共性问题,推动试点县按时按量地完成林改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积极为林改工作铺好路、服好务。(陈圣强 曹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