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林业厅了解到,陕西省林改试点进展健康顺利,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今年6月底,10个试点县已完成集体林地勘界确权1970.53万亩,占总任务2201.65万亩的89.5%;累计调处争议纠纷3853起,调处面积166.5万亩;已签订承包合同的村组1744个,占参与林改试点村组的52.6%;共签订承包合同144219份,发放林权证45326本。
2006年,国家林业局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并进行了安排部署。陕西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7月开始在户县、彬县、太白县、华阴市、耀州区、富县、榆阳区、山阳县、宁陕县、西乡县等10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于2008年在全省推开。
在林改工作中,各级广泛宣传《森林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力推动农村民主法制化进程。县、乡两级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经常进村入户宣传政策、开展培训、研究问题、调解纠纷,与农民群众打成一片。农民群众把山上的树当作“绿色银行”,增强了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和产业发展观念。经营者敢于投入,舍得投入,积极采用林业先进技术,不断加强林业生产管理,并逐步形成规模,推动了山林由粗放型经营向高效经营转变,推动了林业产业发展。(记者 曹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