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中国气象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气象服务工作确保灾区安全度汛的通知》,要求地震灾区气象部门继续加强与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建设、铁道、交通、水利、安全监管、地震等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共享,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要第一时间通知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和防汛责任人;重点加强强降雨过程、雷暴、龙卷、冰雹等局地强对流天气以及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监测和预报预警服务;加强气象应急保障,做好堰塞湖和病险水库区降雨预报;继续做好高温、紫外线防护、卫生防疫等气象要素预报;加强气象灾害影响评估和预评估,为各级政府开展灾后重建提供科学依据;继续做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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