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吉林省发改委对现有的行政审批权限(15项属省审批权限)进行了认真审核研究,共合并、取消吉林省审批权限6项,部分下放3项,共9项,放权比例达60%。
吉林省发改委负责同志表示,这次放权工作是在2005年以来两次放权的基础上进行的,相对来说难度较大。为完成好这项任务,他们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在3月底前,对现有24项行政审批权限,逐项进行了清理和研究,确定了最终的放权目录。省发改委这次下放权限,全部采取的是授权方式,现已与市(州)、县(市)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签订了《授权责任书》,明确了双方责任。对于取消的审批权限,与委内相关处室签订了《监管责任书》,由委纪检组负责监督。
为确保放权后承接部门能够顺利开展工作,实现下放权限平稳过渡,避免放权后出现“真空”现象,他们开展了对接培训,并肩负起对市(州)、县(市)的帮助和指导义务及监管责任。(吕瑞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