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1日至22日,国家邮政局2009年住房改革预算编制专题会议在京召开。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住房改革预算编制工作人员、国家局综合司、人事司、机关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财政部关于住房改革预算编制的政策规定,强调了国家局住房改革预算的编制原则、上报要求和纪律规定。机关服务中心解文昭主任到会并讲话。解主任对前一阶段国家局住房改革预算编制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强调了国家局住房改革预算工作的编制原则和要求:一、编制原则:要坚持真实可靠原则、规范化原则和统筹规划原则。即:各省上报的数据要真实,不得多报、虚报;单位负责人、经办部门负责人等签字盖章手续要齐全,并尽量向财政申请资金。二、编制要求:一是编制范围要准确;二是政策口径要一致;三是相关材料要齐备;四是要确保完成时限。即各省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口径和时限上报预算,不得随意更改。综合司财务处管爱光副处长就如何吃透财政政策,在规范张编报预算的同时保证职工利益不受影响、住房改革预算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等问题对各省进行了具体指导;人事司储蔚副处长对各省编制预算时应注意的“工资总额、人员编制、职务/职称、职务/级别”等专业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强调要严格纪律,特别是对涉及领导干部的住房补贴一定要核实准确。
会上,国家局综合司、人事司、机关服务中心共同对各省已上报的预算报表进行了会审,并要求各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后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