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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劳动厅对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04日   来源:甘肃日报

    8月3日从甘肃省劳动厅获悉: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将进行调整;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死亡失业人员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标准及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标准将一并调整。新标准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经省政府同意,7月21日,省劳动保障厅发出《关于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相关待遇标准的通知》,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将由现行的每月一类区280元、二类区260元、三类区235元、四类区210元,调整为每月一类区375元、二类区350元、三类区325元、四类区300元。调整后的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33.9%、34.6%、38.3%和42.86%。

    同时,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死亡失业人员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将由现行的2500元调整为3500元,一次性抚恤金由现行1200元调整为1750元。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补贴标准,调整为经职业培训后就业率达到50%以上的,按培训人数补助,标准为300元/人;就业率达不到50%的,按实际就业人数补助,标准为400元/人。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介绍补贴标准,调整为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并成功就业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由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就业证明),按每人150元的标准拨付职业介绍补贴。(吕宝林 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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