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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局要求确保奥运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05日   来源:辽宁日报

    8月4日,辽宁省工商局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工商系统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的监管,全力保障奥运会期间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此次发出的《通知》要求,突出重点区域,实施分类监管。第一类是沈阳比赛场馆、训练场馆、奥运官员、运动员驻地酒店和新闻媒体记者驻地酒店内部的食品经营者以及供应商;第二类是比赛场馆、训练场馆、奥运官员、运动员驻地酒店和新闻媒体记者驻地酒店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者;第三类是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沈阳站、沈阳北站、沈阳故宫、昭陵、福陵、棋盘山风景区、沈阳世博园等重点旅游景点,以及太原街、中街等重点商业街区内及周围的食品经营者;第四类是沈阳周边地区。

    同时,强化对供奥食品供应商监管,严格准入。由沈阳市工商局对供应商指定专人实行驻店管理,组织开展对供奥食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全省其他地区加强食品质量检测。加强食品市场检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并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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