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起,河北省将把城市医生下乡服务,作为晋升职称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从2010年开始,河北省将把城市医生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服务一年的规定,作为职称申报和晋升的必备条件。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制度的通知,今后凡政府举办的城市(不含县级市)二级及其以上医院,及设区市和省级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卫生机构中,需要晋升主治(管)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的人员或2000年以来新聘用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都要支援农村卫生事业。其中,城市三级医院和省属卫生机构重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城市二级医院和市属卫生机构重点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据介绍,新参加工作的城市医生取得执业医师后晋升主治(管)医师前,及已取得主治(管)医师的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均须下乡服务一年。服务时间可累计,但每次不得少于3个月。其主要任务是,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利用查房、巡诊、带教、举办培训班和学术讲座等方式,推广适宜技术,传授技术经验;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常识,宣传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等。
此外,参加政府组织的以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服务为主要工作内容的援外、援藏、援疆、扶贫工作时间,也可计算为下乡服务年限。
省卫生厅强调,对应当下乡服务但不服从所在单位派遣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没有下乡服务或没有完成下乡服务年限的,一律不得报考和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张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