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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8月底前各市(州)完成涉灾劳动保障三项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05日   来源:四川日报

    记者昨(4)日从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8月底之前,各市(州)须基本完成就业援助对象的认定、因灾工亡人员的认定及待遇支付、缓缴社保费申请的审核三项工作,按照特殊政策规定加快各项资金和基金的支付。重灾市(州)的重灾县(市、区),是此次落实特殊政策的重点,并将纳入今年的重点目标考核。

    据介绍,四川省灾后就业援助政策的重点是扩大援助群体,扩大公益性岗位认定范围。失业救助政策的亮点是降低缴费率和失业预登记。社会保险特殊政策的要点在于及时审批社保费缓缴的申请、加快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和各项待遇的支付。

    兑付工伤保险待遇,各经办机构要将经办周期控制在20天以内,8月底前基本完成死亡和失踪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兑付工作。此外,加快特殊政策的落实,要关注重点对象。就业援助的重点是帮助“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失业救助和社会保险要以当地大企业、大集团或重点企业为重点,然后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路等方式迅速推开,让灾区群众真受益,让灾区企业真受惠。

    各地经办机构要尽可能地通过联合办公、“五险合一”等形式提供“一站式”服务,避免群众和企业“一事跑多门”,避免同样的申请出现不同的结果。(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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