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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2008年第二季度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简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07日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1号)文要求,从2008年开始,国家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覆盖范围扩大到105个城市。为确保2008年第二季度监测结果与第一季度具有可比性,本监测分析报告中各主要指标仍采用全国35个主要城市的监测数据测算结果,同时,在报告的第五部分,基于上报数据较齐全的89个城市,首次进行了范围扩大后的全国地价状况分析。

    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对全国重点地区和主要城市监测结果显示:

    一、总体情况

    地价水平。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35个主要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1806元/平方米,其中商业、居住、工业地价分别为2829元/平方米、2020元/平方米和573元/平方米。

    地价指数。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主要城市综合地价指数为159,商业、居住和工业用地地价指数分别为159、177和140。

    地价同比增幅。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总体水平同比增长11.94%,商业、居住、工业地价平均水平同比增长分别为11.08%、15.82%、6.66%。

    地价环比增幅。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总体水平环比增长1.59%,商业、居住、工业地价平均水平环比增长分别为1.95%、1.85%、0.87%。

    二、重点地区情况

    2008年第二季度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地区综合地价环比增长率分别为1.43%、0.36、4.13%。同比增长率见图5。

    三、主要分区情况

    2008年第二季度华北区、东北区、东南区、中南区、西南区、西北区综合地价水平分别为2035元/平方米、1587元/平方米、3100元/平方米、1392元/平方米、1660元/平方米和899元/平方米。同比和环比增长率见图6。

    四、典型城市情况

    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35个主要城市地价增长率差异明显,综合地价增长率同比增幅居前十位的城市及其环比增长率见图7。

    五、扩大范围后的城市地价状况

    按照“51号文”要求,从本季度开始,扩大纳入地价监测的城市范围。国家级监测组首次基于上报数据齐全的89个城市的监测成果测算了扩大范围后的监测指标,并在本报告中单列分析。因监测周期原因,涉及同比增长率的各监测指标测算及其全面分析需在2009年第一季度之后进行。

    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对全国89个城市监测结果显示:

    地价水平。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89个监测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1483元/平方米,其中商业、居住、工业地价分别为2491元/平方米、1806元/平方米和488元/平方米。

    地价环比增幅。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总体水平环比增长2.20%,商业、居住、工业地价平均水平环比增长分别为2.81%、2.23%、1.60%。

    重点地区情况。2008年第二季度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地区综合地价水平分别为2509元/平方米、2140元/平方米和1976元/平方米。综合环比增长率分别为1.89%、9.72%和2.25%。

    主要分区情况。 2008年第二季度华北区、东北区、东南区、中南区、西南区、西北区综合地价水平分别为1349元/平方米、870元/平方米、2468元/平方米、1032元/平方米、1531元/平方米和988元/平方米。综合环比增长率分别为2.32%、1.20%、3.47%、2.41%、1.1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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