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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将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取消一批审批事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12日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

    昨日(8月11),湖北省政府宣布将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审批事项将予以取消或调整。

    省政府提出,对虽有法定设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或调整;对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予以取消或调整,其中,可由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进行自律管理的,一律交给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对通过质量认证、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或调整;对市(州)及以下机关可以实施的,必须按照方便申请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下放管理层级。

    此次清理的范围主要包括省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中央在鄂垂直管理单位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审批事项。

    按照规定,各部门要在本月20日前完成清理工作。省政府将于10月20日前审议确定处理意见。(王孝武 沈政 赵鹏飞 孙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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