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了方便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出《关于在奥运会期间提交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光盘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2008年8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申请人可将光盘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设在地方的代办处。光盘上应注明申请号、申请人、发明名称等信息。代办处将接收的光盘予以登记,妥善保管,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提交专利局受理处。
据悉,为保障北京奥运会的顺利进行,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告》,使申请人提交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光盘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出该便民举措,不仅保证了北京奥运会安保规定的落实,同时也方便了专利申请人,保证了专利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孙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