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同志批示精神,2008年8月12日,国家粮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在北京召开早稻收购形势分析座谈会,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省(区)粮食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分析了早籼稻的生产成本、收购价格、收购进度等有关情况,对早籼稻市场的供求形势和后市价格走势进行了分析判断,并研究了进一步做好早稻收购工作的有关措施。
会议强调,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早籼稻收购政策,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把握好粮食收购和销售节奏;要引导和规范各类粮食市场主体收购行为,既要保护好种粮农民的利益,又要防止企业后期经营风险;要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早籼稻收购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