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8月13日公布数据显示,7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较上年同月上涨4.8%,低于全国(6.3%)的水平。自5月份以来,涨幅逐月回落。其中,城市上涨4.6%,农村上涨5.0%;消费品价格上涨7.1%,服务项目价格下降3.3%。
统计显示,1-7月全省食品类价格涨幅逐步回落,工业消费品价格相对平稳,服务项目价格也有所下降。1-7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6.2%,其中,城市上涨5.9%,农村上涨6.5%;消费品价格上涨8.8%,服务项目价格下降2.7%。
调查的八大类中,呈“五升三降”趋势:食品、居住、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烟酒及用品类分别上涨17.3%、8.0%、3.2%、2.7%、2.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衣着、交通和通信类分别下降7.2%、5.9%、1.3%。(记者 潘园园)
头7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万元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13日公布数据显示,1-7月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950.21元, 同比增长17.2%,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0.7%。
据悉,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是由于工薪收入增长较快,1-7月,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7619.67元,同比增长12.6%,其中,人均工资及补贴收入增长11.5%,人均其他劳动收入增长43.3%。
从分月情况看,工薪收入增幅呈加快趋势,从1月份的5.9%上升到7月份的16.8%。目前工薪收入仍是带动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占家庭人均总收入的比重为64%,带动可支配收入增长9.1个百分点。
另外,经营净收入大幅增长。1-7月,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362.92元,同比增长99.8%,居各项收入增幅首位。同时,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很多城镇居民收入来源呈现多元化特点,居民家庭收入不只是单一的工薪收入,主要体现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1-7月,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592.29元,同比增长33.9%,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主要是受利息收入和出租房屋收入的带动,人均利息收入55.27元,增长57.7%,出租房屋收入375.87元,增长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