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确定2008年石嘴山市节能目标任务是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8.07%,而2006年-2007年该市的能耗下降仅为4.388%。从即日起到年底,石嘴山市将对耗能高的6家铁合金、4家电石以及8家节能不达标的企业限产,确保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此次限产主要分三步走。先对未获得行业准入的10家企业实施限产,包括: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九隆有限公司、宁夏华能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宁夏鑫钢发源冶金炉料有限公司、惠农兴庆铁合金公司、宁夏龙华工贸集团第一铁合金厂、石嘴山市天京工贸有限公司、宁夏三友顺达化工有限公司、宁夏朋特化工有限公司、石嘴山市锦泰隆冶金有限公司。再对未完成2007年节能目标任务的平罗宏利达冶金有限公司、平罗恒顺冶炼有限公司、平罗县南方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实施限产。最后按照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由大到小的顺序实施限产。单台负荷在12500kVA以下(含12500kVA)的铁合金矿热炉且企业年产能在4万吨以下的生产企业、单台负荷在20000kVA以下的电石矿热炉且企业年产能在8万吨以下的生产企业要实施限产。容量在12500kVA以上且企业年产能在4万吨以上的铁合金生产企业暂不限产。容量在20000kVA以上且企业年产能在8万吨以上的电石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符合标准的不限产,超能耗标准的组织实施停产整顿,经验收符合能耗标准的允许生产。
整顿期间,对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立即进行停产整顿;对有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