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广西召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情况汇报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李康代表自治区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情况汇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博文出席会议。
《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规划,不断优化调整职业教育布局和资源配置,不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不断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区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同步快速发展,构建起适合广西区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办学体系。《职业教育法》在广西的贯彻实施,有力地推进了广西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李康指出,经过全区上下齐心努力,当前,广西职业教育规模快速发展,中等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大体相当,职业教育设置和专业布局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增强,职业院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连年攀升,职业教育在农村劳动转移和扶贫开发培训工作中发挥了主阵地作用,骨干学校、示范专业与实训基地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
邵博文在讲话中指出,本次执法检查旨在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执法主管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增强全区职业教育意识,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在执法检查中,要树立监督也是支持的观念,明确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的目的,注意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切实履行好人大监督职能,做好这次职业教育执法检查工作。
8月21日至26日,执法检查组将分两个小组分赴南宁、防城港和梧州、贺州市了解《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