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大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大连市人大代表对大连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进一步推动大连市住房保障工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怀忠民,副主任王承敏、鞠文华、田树军、钱忠杰、陈利民,秘书长刘文健参加视察。大连市副市长张军陪同视察。
视察组实地察看了泉水经济适用房、泡崖经济适用房、石门山经济适用房、春华山廉租房建设情况,走访了部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家庭,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大连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情况报告。
从2002年起实施廉租房住房保障政策至2007年末,市政府共投入10,160.76万元建设廉租房23,626.30平方米,累计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1630.61万元,共有2050户“双特困”家庭得到救助。2005年至2007年,大连市开工建设152万平方米、2万套经济适用住房,3.6万户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参加申购,累计为9136户家庭办理购房手续。此外,市政府还通过单位集资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方式为1456户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住房困难职工和827户部队官兵改善了住房条件。
视察组认为,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市政府每年都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强化政府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中的责任,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步伐,为改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做了大量工作。但大连市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在建设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对低收入群体在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程序上还不够健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在计划审批、税费减免、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还需要政府加大协调;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选址相对偏远,分布相对集中,配套设施还不尽完善,部分房屋面积较大,不利于低收入家庭购买等。
视察组指出,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更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政府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借鉴外地的先进做法,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建立健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合理确定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选址、保障对象和标准,合理规划房屋面积,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政策执行的可持续性。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多形式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要规范管理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申请、审核、公示、退出等有关法规制度,严肃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增加住房保障工作的透明度。要保证住房的质量、维修和管理,将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做好房屋配套设施保障工作,加快煤气、交通、就医、就学、购物等基础性设施建设,尽快形成协调有力、工作有序、政策透明、上下配合的工作局面。
张军在陪同视察后表示,将以人大常委会的这次视察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全市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工作,为构建和谐大连作出进一步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