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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实施175个节能重点工程可省标煤155万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22日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提出重点抓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应用等10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建设的任务。

    今年福建经贸委在全省组织实施175个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其中燃烧锅炉和工业窑炉改造41项,区域热电联产3项,余热余压利用16项,节能和替代石油2项,电机系统改造41项,能量系统优化45项,建筑节能5项,绿色照明1项,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能源示范21项,预计项目建成后年可节能155万吨标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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