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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将奖励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25日   来源:福建日报

    记者24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福建省将奖励到经济欠发达县中、小学(首选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本科毕业生。每个任教者将获得奖励1万元,按5年的服务期限,每年发放2000元。

    据悉,今年选派的任教对象为2008届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漳州师范学院、集美大学等4所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高中教师资格。对于服务期限内因故离开现岗位的,停发奖励金(服务年限不足1年的要返还2000元),但因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经济欠发达县任教的,可继续享受奖励金。(记者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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