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支持赣州市进一步加快发展,江西省政府按照全力支持、加强引导,突出重点、兼顾平衡,依法依规、切实可行的原则,近日将出台30项措施。
为加快赣州(香港)产业园建设,江西省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快签署开发协议,将赣州(香港)产业园列为赣港合作的重点项目,并向国家申报。入园重点项目,将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范围。园区内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在海关、商检等方面享受便利。同时,省有关部门将积极帮扶园区企业获得市场准入资格和国家检验检疫“绿色通道”、“一类企业”、“出口免检”等资格。
此外,支持赣州市加快园区电力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园区用电。支持赣州市引进金融机构,开展设立村镇银行等金融改革试点。
30项措施中对赣州市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也有明确规定。如对赣州(香港)产业园项目建设用地,在一次性搞好产业园项目用地规划和合理确定用地规模的基础上,根据“集约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和“地随项目走”的办法,由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给予大力支持。列入省重点调度的项目,可安排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省政府将抓紧编制《东江源生态环境补偿试点计划》,积极开展多种类型的生态补偿试点工作。从省征收的水资源费中,对“两江源区”水资源保护给予重点支持。在现有财力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2009年力争达到每亩10元。优先支持东江源头区域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通过实施有效的金融信贷和财政投入政策,优化东江源头地区产业结构。积极支持生态项目申请银行信贷、设备租赁融资和国家专项资金。
此外,省政府还将支持赣州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并明确了支持赣州发展的相关财税和规费政策。(桂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