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于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以下简称“两费”)。重庆市65万个体工商户将从这一新政中受益。
为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重庆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如2007年1月,该市提高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起征点,由月营业额(收入额)600元提高到3000元;今年1月,该市对于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新登记从事个体经营的经营者,实施了3年内免收“两费”的优惠政策。
截至目前,重庆市有个体工商户约65万户,集贸市场2000多个,停征“两费”后,每年将为全市个体工商户集体减负约6亿元。受此利好影响,群众的创业热情得到激发;与此同时,工商执法人员也将从“沉重”的收费任务中解脱出来,全力做好市场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其经费缺口将由财政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