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司法部等共同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28日   来源:司法部网站

    记者8月27日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部、国家认监委将共同推进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工作,并从10月1起进行试点。

    据了解,司法鉴定质量是司法鉴定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诉讼中案件事实的认定,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此次试点工作将在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四川、重庆等6个省(市)进行,期限为2年。试点期间,在试点地区已经从事或者拟申请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参加并依法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资质认定,或者实验室认可、检查机构认可。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机关同意,从事其他鉴定类别的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申请相应资质认定。

    通过此项试点工作的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将根据认证认可的要求,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对影响鉴定质量的所有因素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使所有鉴定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全面提升司法鉴定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从而确保司法鉴定“行为公正、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数据准确、结论可靠”,为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技术保障和专业化服务。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